方以智(1611-1671)字密之,号曼公,晚年为僧时号无可,又称愚者、药地、墨地、木立等,清安徽桐城人。少年时与陈贞慧、吴应萁、侯方域等参加“复社”活动,为“明季四公子”之一。崇祯十三年(1640年)进士,任翰林院检讨。南明时流离岭表,改名吴石公,卖药市中。顺治三年(1646年),桂王朱由榔(láng)称帝于肇庆,方以智有推戴功,拜礼部侍郎、东闽大学士入阁。清兵下广东,挂冠离去,出家为僧,法号弘智、浮山愚者等。方以智漂泊岭南,至平乐县,为清军所执,不屈。听其为僧,乃更名大智。康熙十年(1671年)赴吉安时卒。
方以智为复社领袖之一,毕生以气节、学问自许。 他博学宏通,在科学、哲学等方面都有杰出成就。他主张虚实并重,科学与哲学互补,儒、佛、道“三教和一”,会通古今,兼备百家。自负要把古今中外的知识熔于一炉,发明千古不决的道理。
在中国哲学史上,方以智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对立统一的矛盾法则是宇宙的根本法则,其总结的“一分为二”、“合二为一”等概念,成为后人通用的哲学术语。主张对儒、佛、道,要择善而从。否定基督教的宗教观。认为没有什么主宰万物,天就是自然万物。早年对理学不偏向朱、王任何一方。论者谓其中五说的象数学理论,在辩证法的发展史上作出了贡献。其主要著作有:《物理小识》、《通雅》、《浮山文集》、《东西均》、《岭外集》、《易余》、《愚者智禅师语录》、《易图》、《青原志略》、《一贯问答》、《禅乐府》等。
方以智《草书扇面》(点击放大)35.0X63.5厘米 台北博物院藏
方以智《小楷水中雁字十五首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