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帛是竹简与帛书的统称,亦作竹帛,“长期被作为书的同义语”,源自简帛的若干词语至今仍在沿用:“编”、“册”、“篇”、“卷”等。
古书中所言“书于竹帛”,是在古代中国人书写所用的主要材料,直到六朝时期才完全为纸所代替。现代所称的简帛多是出土文献,概可分为书籍与文书两类。有关殷商的文献及商代甲骨文中已有典册的踪迹,已知当时的人们用竹木制简,用绳编连成册。到了春秋时期,又采用白色的帛作为书写材料。此后“书于竹帛”便成为大众常谈了。
出土文献的简帛,依其内容性质主要可分为书籍与文书两大类。
书籍:作为简帛的一类,此是狭义的“书”。按《汉书·艺文志》的分类,有六艺(六经)、诸子、诗赋、兵书、数术、方技等。法律在《汉书·艺文志》中未收入,但若依后来的目录传统,亦可列入。
文书:文书一类指的是当时朝廷及地方的文件、簿籍、档案。还包括边远地区所出与屯戍、津关、驿传等关联的材料。一些私家的簿籍亦归于此类。
其他性质的简帛,还有日常生活使用的书札、历谱、有关丧葬的祭祷记录、遗嘱、遣策等等,较为零碎的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