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体是指传统书写字体、字形的不同形式和区别。一般把中国文字的书写形式分为篆、隶、草、行、楷五大类书体,每一大类中又可细分。
一、篆书
篆书分为大篆、小篆两类。大篆主要是指商、周时代的甲骨文、钟鼎文和六国古文字等。小篆是专指秦统一中国后颁行的法定文字,流行于秦汉。
甲骨文也称“契文”或“卜辞文字”,是指殷商时期占卜记事时契刻在龟甲、兽骨上的文字。这种文字是中国书法史上有实证的最古老且相对成熟的文字。
钟鼎文。钟鼎文又称“钟鼎款识”、“金文”或“铜器铭文”,是商、周时代铸刻在钟、鼎、盘、簋等青铜器上的文字。字凹为款,字凸为识,是立体的文字表现形式。
甲骨和钟鼎,商周两代都有遗物,但从书法特征而言,后人多以甲骨文为殷、商文字代表,以钟鼎文为周朝文字代表。
从甲骨文演变到大篆是文字第一次重大的改革,有了体统,比较统一了,用起来也方便得多。大篆就是籀文,形体上与甲骨文基本相似,它包括石鼓文等。石鼓文主要是甲骨文、钟鼎文未变小篆以前的书体,是我国已知最古的刻石。
小篆即秦篆,是秦始皇统一六国(前221年)后,向全国颁布的官定文字。为了区别,前人称籀篆为大篆,秦篆为小篆。
二、隶书
小篆风行天下后,又渐渐呈现出它在书写行文上的弊端。因为篆书笔划复杂,写起来费事,传说当时的狱吏程邈因罪被关在监狱里,他把大小篆的笔划和结体作了简化,把篆书笔划的圆转改为方折。便于书写,速度也可以快些了。
隶书从秦经西汉到三国,在楷书创造成熟和通行以前都使用它。但其形体却时有变化和美化。西汉的隶书还保持秦代的遗风,到东汉,特别是末期,就趋于工整细巧。结体平扁,笔划里边出现了波磔(汉字中的捺),形成了汉隶的基本形态。汉隶是汉代书法艺术特有的成就,字体的肥瘦大小,结构和运笔变化无穷,各尽其妙。
中国书法发展到隶书,进入了革新的阶段。小篆和定型的隶书相较,字形由狭长变为扁方,笔画由匀称的弧笔变为粗细结合、笔姿险峻的直笔,曲折处由联绵圆转变为笔笔分断的方角,字的象形意味大多隐没了。隶书的形成,给以后的草、楷、行书奠定了基础,给汉字的普及和书法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。
通常,人们称初期的隶书为“秦隶”或“古隶”,说明其中还保留着篆书的意味。湖北睡虎地秦墓竹简,就是“古隶”的代表作。
三、草书
草书包括章草和今草两种,二者互有其影响和各自的流派。
初期的草书,由隶书演化而来,名为“章草”。一般认为是书写章奏或章程所用的,比隶书简捷的书体。章草改变了横平竖直,笔笔间断的隶书写法,成为圆转牵连,粗细交替,形态检束的字体。字右仍有波磔,这是它保留隶意,不同于今草的特征。
章草的运用是解散隶体,使它趋于简便,至于用笔还是因袭了隶书的某些笔法。特别是“捺”画的末尾,很是明显。但是其他笔画基本是后来行书的雏形,不少字已有萦带(连丝)的笔划,开创了草书的连绵笔势,同时也为隶书向楷书过渡创造了条件,起了桥梁与媒介的作用。
今草的来源相传是汉朝的张芝从章草加以变化而成的,当时的书家对张芝非常推崇,称他为“草圣”。张怀廿六《书断》说:“章草之书,字字区别,张芝变为今草,加其流速。拔芽连茹,上下牵连,成借上字字终,而为下字之始……”阐明了今草和章草的区别与关系。
四、行书
行书是在正规书法(如楷、隶、篆)基础上的草写或简化,是介于正规写法与草写之间的一种最通用的书体。